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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 杭州食药安全协会
  • 浏览量:7
  • 发布时间: 2013-02-20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杭食药监人〔2013〕14号

                                                                                                                                                                    

 

关于组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社会和专业技术监管,保障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库。现就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专家库的组建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组建时应考虑专家的专业和专长。

二、组建范围

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疗机构、临床检验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等单位,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教学和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家。

三、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全市食品药品技术审评工作,确保食品药品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有效;

(三)参与研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预测工作,并根据需要参与食品药品信息发布;

(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信用评价体系,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为处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六)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及有关情况的知情权,必要时可申请查阅可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

2、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建议或参与权,有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课题研究权利;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和接受培训的权利;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应承担的义务

1、服从管理,公正、客观地为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提供真实、可靠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工作规则和工作纪律,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

3、解答社会和有关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4、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

(三)本人自愿参加,能保证按要求承担和完成食品药品技术服务工作,按时参加食品药品技术服务活动;

(四)身体健康,本着“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需要的,适当放宽年龄。

六、推荐与自荐方式

单位推荐或本人自愿加入专家库的专家需填写《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该表可复印,一式2份。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可信,需附带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杭州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推荐或自荐专家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以推荐或自荐日期为准。

七、审核及入选程序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杭州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市协会)和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具体负责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市协会和市鉴定站应负责对推荐或自荐的专家进行统一审查,报市局同意后,聘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专家并由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聘任书》,有效期为2年。
    今后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补或调整有关专家,确保专家库发挥技术服务支撑作用。

八、专家管理与使用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家采用分类管理,统分结合,统一使用的原则,为食品药品的社会和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具体服务使用采用网上一事一申报,根据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方式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规范地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接受委托或授权单位或部门的评议。

九、联系方式
  杭州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2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 系 人: 沈丽薇、卢澍昀

电话(传真):0571-88250152、0571-85067212

邮    箱: jiandingzhan@hzda.gov.cn或hzsyyxh@163.com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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