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局组织开展省市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培训
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可控,12月18日,杭州市局组织召开省、市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培训会议,各省市级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药库负责人及药品采购保管人员等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刘毅萍对2012年收集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ADR)病例报告进行分析,并详细讲解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有关内容;二是稽查支队周杰副支队长通报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医疗机构违法涉药案件;三是药品市场监管处郑小乐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向与会代表进行了讲解,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分析。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药事管理组织的作用。认真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全面抓好贯彻实施落实。要依照《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药品管理制度,严格供应商资质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把握药品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环节;严密关注“超低价基本药物”在临床使用中的质量问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药监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