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要求报送药品流通行业主要经营数据的通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贸秩〔2012〕295号 关于要求报送药品流通行业主要经营数据的通知 杭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各批发企业、连锁企业: 为认真贯彻《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流通行业2012—2015年发展规划》(浙商务秩发〔2012〕238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了解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情况,掌握行业经营状况,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药品流通行业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工作,并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药品行业(企业)经营统计分析制度。相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药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8月9日前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报送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市场秩序处;表格可在《杭州商贸网》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也可在杭州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网站中下载。 联系人:王桂平 孙钦宝 电 话:85102856 85157681(传真) 邮 箱:wgp@myj.hz.gov.cn sqb@myj.hz.gov.cn 附件:药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2012年7月30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2012年7月23日印发
附件 药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01—13含增值税,14—16不含增值税。 2、药品类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3、表内关系:01≥02+03+04;05≥06+07+08;05=09+10+11+12;05≥13 4、数据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半年报、2011年年报。 5、此表供企业填报和商务主管部门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