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药监、公安联合打假优势,相继查获了一批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通过综合评定,最终在全省各地推荐的30例案件中评定了2011年度十大药品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及六起入围案件。十起典型案件分别为安吉县 “11.18”假药案;杭州市吴荔明等人非法经营药品案;金华市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制售假药案;台州市陈学峰等人制售假药案;苍南县王琦等人销售假避孕药械案;台州市裴丽等人非法使用假药案;缙云县李工达等人销售假药案;绍兴市尹海民无证经营药品案;宁波市第一医院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金华市“舒筋健腰丸”等假药案。六起入围案件分别为杭州市滨江区贺崇辉等人违法制售伪劣“晴旺大力丸”案;舟山市解元元非法经营假中药饮片案;永嘉县温州东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药品及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义乌市陈国才等人销售假药案;平湖市广陈药店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衢州市张志文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案。
近年来,浙江省局每年组织评定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这一举措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不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防范假劣药械安全警示教育,而且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也表明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打击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信心和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