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查支队完成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
为加强特殊药品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2011年11月,稽查支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联合市场处、安监处对辖区经营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0家药品批发企业,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4家、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批发企业5家,重点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使用现金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特殊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销售是否符合规定等;是否按规定渠道采购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入库,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是否建立购买方销售档案,是否对购买方进行有效审核,是否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是否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送达购货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或者门店,是否对已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行追踪等。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被抽查药品批发企业对特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安全管理和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在不断加强,基本能按照规定购进、储存、销售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但是个别企业未经许可便取消了药品仓库委托物流公司配送药品;个别企业对销售人员缺乏有效管理,仓库存在水污染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相关规定。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将检查同业务指导相结合,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特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准过票、挂靠经营。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购销行为,强化了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了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违法行为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