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为加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我市肉类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省食安办文件精神,近日,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杭食安办〔2011〕48号),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整顿工作为期八个月,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整顿工作要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整顿治理工作。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食安办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整顿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二是要强化部门配合。市农业局、贸易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杭州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别为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环节的整治牵头部门,要依法依职做好本环节的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联合执法,抓好监督抽检、隐患排查等措施的衔接。三是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开展经常性排查和突击性检查,严厉惩处私屠滥宰、非法加工“黑窝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市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整顿督查。五是要标本兼治。要注重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完善追溯机制,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六是要强化宣传。要积极开展整顿工作宣传活动,及时公布整顿过程中的典型案件,大力普及肉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消费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