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药检所按时圆满完成省局评价性抽样任务
根据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浙江省药品质量抽验工作计划》及省药检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各市所承担2011年省级评价抽样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市药检所组织抽样人员对辖区内药品进行评价抽样,于日前全部完成了抽样指标。
此次省级药品评价抽验主要是针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及省、市级的医疗机构,抽样品种有化学药及抗生素、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医院制剂及省级基本药物专项抽样品种。市所共抽样301批,按抽样对象分,药品生产企业27家157批次,药品批发企业20家104批次,医疗机构8家40批次。按品种大类分,化学药及抗生素188批,中成药93批次,中药材饮片10批次,医院自制制剂10批次。按基本药物分,国家基本药物38批次,省级增补药物96批次,非基本药物167批次。
抽样前,市药检所进行了精心安排,制定了《2011年省级药品评价性抽样实施方案》,对抽样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强调。抽样中,市所得到了各区(县、市)药监局(分局)和市稽查支队的支持与协助,也得到了被抽样单位的配合。目前,样品已全部送至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抽样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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