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三十六期)
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简报
2011年第12期(总第36期)
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
本期要目:
●全市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安全督查情况通报会
●上城区三举措加强高温季节药品储存温湿度监管
●余杭区全面督查零售药店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临安市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过票”日常监管工作
●拱墅区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
全市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深入推进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及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如期举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7月份药械市场明查暗访工作的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杭食药监稽[2011]125号)。近期,全市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如火如荼地展开。
一、西湖区深入推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工作
自2009年西湖区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以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西湖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采取三项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工作。
一是抓好落实,周密安排,落实人员,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不走过场,把专项工作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评、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二是主攻重点,将前期整治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投诉较多的区域和单位列为重点,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减肥瘦身类、降糖降脂类、补肾强身类的非药品,检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问题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非药品产品时,是否按规定与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提示标志。
三是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检查中,一经发现经营、使用的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经检验发现有非法添加药品成分的,一律按照假药论处。对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销售非药品的,一律责令改正。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西湖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对3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富阳市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统一行动又显成效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8月23日到25日,富阳市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据统计,共检查了富春街道、新登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等20余家,重点检查上述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通过检查发现有两家企业存在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该两家企业销售的菌必净喷剂、远红外理疗贴等货值金额2900元的物品予以了扣押。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成果,有效维护了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建德市完成“非药品冒充药品”集中检查行动
8月16至8月25日,建德市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认真实施,完成了非药品冒充药品集中检查行动。一是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检查范围、内容、重点等情况,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药店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问题的情况进行集中巡查。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本地媒体宣传本次检查行动,提醒市民加强自我防范。三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品种的核查。重点核查明确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添加药物成分的品种,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性保健用品进行重点检查,共责令撤柜停售处理252个品种批次。四是依托支撑,抓出成效。抽样可疑产品,检测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对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非药品品种进行核查,监督检查同类品种,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此次专项检查监督抽样7批次。
本次检查采取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4家(以上)药店进行,共出动执法人次23人次,检查家数26家,责令整改9家。下一步建德市将进一步对整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日常监管强化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重点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药品安全督查情况通报会
9月1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安全督查情况通报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天云、相关处室负责人,萧山、余杭区局及各城区分局局长、药械科长,市医药技能鉴定站负责人,八城区所辖药品连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市重点工程挂职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处俞培芳处长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前期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辖区局在药品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创建工作提出要求。稽查处柳静波处长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还特别邀请市工商局食品流通处调研员刘华对食品流通许可及营业执照办理有关事项进行讲解。
童天云副局长指出,这次会议旨在落实好朱华局长在8月29日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是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再检查。
童天云副局长要求各辖区局、各企业:一要进一步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的形象和综合素质的最高褒奖,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因此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争创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从前段时间暗访和督查情况来看,药店还存在一些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朱华局长对“创文”工作提出的“非常时期、非常举措,存在的问题必须立查立改”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不能让细节处的遗憾,影响了整座城市的形象。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市局要继续强化督查工作,辖区局要加大监管力度,进行追责问责。药品零售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针对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四要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积极组织好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查处工作,要做好案件督办工作。
上城区三举措加强高温季节药品储存温湿度监管
夏季高温,为保障辖区2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储存安全,上城区充分利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开通的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从6月底开始,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温湿度在线监管。
第一,专人负责,加强监管。上城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指定专人每天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检查企业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记录和上传的情况。
第二,认真核实,督促整改。根据网上发布的整改通知书的情况,向企业核实相关问题。如果温湿度记录正常,企业提供相关记录,由上城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撤回整改通知;如果温湿度超标或未正常上传,则要查明原因。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监控设备,要求企业将情况说明上报,经核实后同意企业申报删除相关设备。
第三,思想重视,着眼长效。由于温湿度监控系统软件尚处在完善阶段,上城区要求企业充分重视药品储存与运输的温湿度控制这项工作,对每一份整改通知书都要认真对待,仔细核实。对于温湿度经常超标和不能正常上传的情况,要求企业必须在查明原因的同时,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以保证药品储存安全。
余杭区全面督查零售药店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从8月25日起余杭区部署开展了为期6天的零售药店督查,以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督查以考察点所在的各个路段、主要交通口、商业街区、主要广场、大型商场、各大宾馆、医院、学校、集贸市场、长途汽车客运站、街道(社区)周边的药店为主,分片落实检查任务。本次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督查了零售药店129家,重点检查药师在职在岗、营业场所环境、广告张贴、药品陈列和销售等情况。通过督查发现大多数药店对杭州市创文明城市比较重视,店堂内证照上墙、卫生整洁、陈列规范、经营有序,而且大部分企业都能把《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的承诺书》张贴醒目位置。同时对个别问题多的企业,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都已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严肃处理。创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到了收官阶段,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开展督查工作,从严把关,从严整治,及时、快速、有效地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迎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临安市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过票”日常监管工作
“挂靠过票”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流通秩序,甚至为假劣药品流入市场提供了机会,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构成了极大威胁,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过票”监管。
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以下可疑票据的药品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同一票据上所开具的药品,到货时间参差不齐;二是随货同行开具的时间比到货时间晚;三是票据所开具的药品批号、数量与实际到货不符;四是不同时间提供的票据,票号连续或间隔很小。
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过票”经营药品是一个顽症,通过一两次的专项检查难以有效扼制该类违法行为,临安市将把短期的整治与长效监管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实行“罚防结合,制度制约,监督把关”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企业自律,不断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企业内部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加强法人、质量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从源头上制止“走票”行为;实行罚防结合的制度,对企业进行诚信教育,对“走票”企业实施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该类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度;监督把关,对企业日常经营进行监管,对涉嫌的“挂靠过票”线索,坚决贯彻“四不放过”原则,追踪溯源,加强区域、上下联动协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严肃处理。
拱墅区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
为迎接国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要求和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拱墅区于近期部署开展了为期20天的药品零售企业专项大检查,以进一步净化药械市场。
拱墅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同时结合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分别由分局领导带队,分片分区对辖区各主要道路、路口、社区周边等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合法经营、药品是否严格执行分类管理、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证照是否统一上墙、投诉举报电话是否明显、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着装、店堂整洁卫生以及沿街橱窗广告张贴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市重点工程挂职干部第十支部 供稿)
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沈坚副市长,赵立康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局,市法制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
抄送:市委组织部,杭师大,西湖区政府,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交投集团,市工投集团,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处室
责任编辑:柳静波 来国灿 编 校: 汤建明 王海林
编 辑: 王延峰 汪钢平 信息报送: 85463556 85460166
(80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