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做出规范经营承诺
在杭州市局开展“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中,截止2011年5月底,全市49家药品连锁企业,30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投身此项活动,按照《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并与各级药监部门签订《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承诺书》,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承诺。
一、切实恪守“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药械质量安全职责。
二、严格遵守《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要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三、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坚决摒弃一切损害公众健康的不良行为。
四、弘扬诚信理念,坚守诚信原则,创建诚信企业,营造诚信环境,坚持诚信兴业。
五、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不弄虚作假,不规避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