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会圆满完成第一期医药商品购销员等级认定

4月16日,协会成功举办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等级认定考试,来自各医药流通行业的31名职业技能人员参加等级认定。
自原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废止以来,我市药品流通行业,特别是药品零售行业,中药调剂员、药品购销员等相关工种职业技能无法提升、新进人员无处认定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证书,因涉及积分落户、各类奖励等事关我行业职工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为帮助药品流通行业,特别是药品零售行业,解决职业技能水平提升,促进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问题,协会经杭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于2022年9月获得杭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资格,可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以及药物制剂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此次医药购销员等级认定是协会取得社会组织认定资格后,依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66 号)等规范开展的首次等级认定工作,通过“理论+实操”的考核方式对行业内职业技能人才的技术能力水平进行测评、考核。此次等级认定的成功开展,也为接下来协会逐步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的等级认定奠定了基础。为今后在行业内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逐步建立高技能人才晋升通道工作开了个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