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资格审查即将开始(杭州市直考生看这里)
2020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资格审查即将开始,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按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Part 01
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1日,
工作时间为9:00-11:30;13:00-17:00。
Part 02
杭州市直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区:杭州市直
现场审核单位: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华街198号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一楼
联系电话:0571-88231003、86556930
Part 0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01
《2020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原件1份。
02
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03
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单位盖章)。
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请参照下面格式填写:
04
学历(位)证书(使用在职取得的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之前取得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05
报考药学(中药学)中级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06
专业工作年限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提供能佐证其累计专业工作年限的下列材料之一:
1.在从药单位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劳动合同(含考生或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或协议);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有此项则无需提供聘书);
4.审查部门认为可以证明从药工作经历的其它辅助材料。
注意:以上资料请尽量带全。并尽量携带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证件、证书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和其他原件留下,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