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义齿消毒验证通报会及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各义齿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市义齿生产企业成品牙及牙模消毒,我局组织了成品牙及牙模消毒验证工作,共有9家企业送检了成品牙及牙模样本,现检验结果已出,根据检验报告,撰写了《杭州市义齿生产企业消毒清洁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为了更好的完善《指导意见》内容,既符合相关规定又符合企业实际,现召开杭州市义齿消毒验证通报会及征求意见座谈会。 一、会议内容:1、通报此次成品牙及牙模消毒验证情况; 2、《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二、参加人员: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三、时间:2014年3月25日,9:15开始; 地点: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15会议室(杭州市朝晖路施家花园联锦大厦B座)。 四、其他事项 请各义齿生产企业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在3月20日前将回执单(附件2)传真至0571-85463568;联系电话:0571-85463569,联系人:唐青萍。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杭州市义齿生产企业消毒清洁管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浙江省口腔义齿加工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杭州行政辖区内定制式义齿生产过程中所有阶段,包括牙模、义齿半成品、成品、常用器械、牙模接受区域、生产区域及相关的生产设备等。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根据义齿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消毒方法的实际,并经相关技术机构验证而制定。本指导意见涉及的消毒设备有:紫外线(臭氧)消毒柜、恒温干燥箱、压力灭菌器、蒸汽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有:2%戊二醛溶液、新洁尔灭、75%乙醇、碘伏、84消毒液等。 消毒设备的选择原则为:当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宜选择短波紫外线(波长在200-300nm),其中波长在250-270nm杀菌力最强。当采用臭氧消毒时,宜选用浓度较高的设备,浓度越高杀菌效果越好;且设备具有良好的密闭性,以防止臭氧泄露对人体呼吸道粘膜产生刺激。 第四条 本指导意见仅供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参照执行,是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检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作为规定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程。 企业应当在遵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严格执行的前提下,根据义齿生产使用的材料、辅料的材质特性和生产环节等,采用科学合理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清洁,企业在确定消毒方式前必须进行验证来确认消毒过程的参数。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也可采用其他消毒方法,但需要提供详细的验证资料。 第五条 消毒设备品种的选择原则为:当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宜选择短波紫外线(波长在200-300nm),其中波长在250-270nm杀菌力最强。当采用臭氧消毒,宜选用浓度较高的设备,浓度越高杀菌效果越好;且设备的密闭性较好,防止臭氧泄露对人体呼吸道粘膜产生的刺激。 第六条 牙模接收及消毒阶段应遵循以下意见: 义齿企业在医疗机构取得牙模后,严格填写《牙模接收单》,详细核对病人信息和义齿制作要求。每副牙模独立密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牙模损坏和直接接触牙模,进厂后在牙模接收区由专人登记。 按照消毒柜大小,将牙模均匀摆放,根据消毒柜的性能要求设定消毒功率、温度、时间和每次最大消毒量,消毒时间可根据企业验证结果制定但不得低于30分钟。采用紫外线消毒,应定时对牙模进行翻转,达到均匀照射的目的。消毒过程中须记录牙模编号和消毒起始、结束时间及操作人、设备编号等。 硅胶牙模可采用浸泡消毒法,企业根据验证结果选用适宜的消毒液,浸泡时间可根据验证结果制定但不得低于30分钟。消毒过程中须记录牙模编号和消毒起始、结束时间、操作人、消毒液名称及浓度等。 第七条 成品牙和牙模的清洗消毒阶段应遵循以下意见: 成品牙在完成末道工序后,在超声波清洗机内清洗5—10分钟。 牙模用蒸汽清洗机(压力40Mpa、温度121℃)进行喷射清洗,保证每个面都清洗到,去除表面污渍和粉尘颗粒。 按照消毒柜大小,将牙模和成品牙均匀摆放,根据消毒柜的性能要求设定消毒功率、温度、时间和每次最大消毒量,消毒时间可根据企业验证结果制定,但不得低于30分钟。若采用紫外线消毒,应定时对成品牙和牙模进行翻转,达到均匀照射的目的。消毒过程中须记录牙模编号和消毒起始、结束时间及操作人、设备编号等。 第八条 成品牙和牙模的包装阶段应遵循以下意见: 经消毒后的成品牙和牙模放冷却至室温后取出,放置在已经过消毒的专用区域,或存放在密闭消毒容器内,并做好“已消毒”标识。 应立即对已消毒的成品牙和牙模进行真空包装,贴上“已消毒”标签。 第九条 常用器械、设备和生产环境应遵循以下意见: 接受区的工作台面应每天清洁和消毒;用于清洗、消毒、包装的生产区应保持清洁环境并定期消毒,消毒周期由企业验证并做出规定。清洁、消毒后做好记录。 所使用的模型传递盒应在每一使用周期清洗后,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或擦拭,并做好记录。 在义齿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器械(如砂片、磨头、步轮等)应专岗专用,不得混用;按生产规模和使用频次定期(具体时间企业自定)进行消毒,可采用压力灭菌器(温度135℃、10分钟)或消毒液浸泡等方法进行,并做好记录。 工作台面、相关设备每天进行清洗,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消毒设备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内壁和托盘,检查电源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密封。紫外线消毒柜须记录紫外线灯的使用时间,并定期检测紫外线强度(有条件的企业),到达灯管的使用寿命或者强度不够时必须更换灯管,并做好更换记录。臭氧消毒柜须保证设备密封性良好,不可泄露,设备开启时人员应尽量远离。 消毒剂应确保在有效期之内使用,并每月更换品种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企业应至少选择两种消毒剂,并做好配制记录,标明消毒剂配制后的使用有效期等。 对车金(瓷)等易产生粉尘的工作台面做好防尘除尘的措施,宜采用半密闭的通风橱等设备。带有粉尘的空气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第十条 工作人员清洁应遵循以下意见: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更换,直接接触产品的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从事石膏、车金(瓷)、喷砂等产生较大粉尘的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固定工作服、佩带口罩、保护性眼罩、帽子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未经过消毒的牙膜禁止用裸手接触;严禁在生产区域饮食。 第十一条 其它应遵循意见: 企业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和消毒液,确定必要的消毒参数并形成文件,并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企业应对真空包装材料和包装过程进行必要的选择或确认,防止在包装或运输过程中破损。 企业对消毒效果进行定期验证,消毒验证记录和消毒过程记录真实、准确。 企业可根据实际选择或另行规定,但需开展必要的验证或提供详细的资料。具体的操作规程、消毒剂的配制、保管、有效期,台面的擦拭方法、擦拭次数、结果确认等都需要经过验证才能执行。 第十二条 本指导意见于2014年*月*日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参加会议回执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