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成立铁皮石斛工程研究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09〕1036号)意见,近日,省发改委《关于铁皮石斛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批复》(浙发改高技〔2012〕548号),同意建设铁皮石斛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并以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09〕1036号)意见,近日,省发改委《关于铁皮石斛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批复》(浙发改高技〔2012〕548号),同意建设铁皮石斛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并以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