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损害补偿暂行办法》
按照《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69号)规定,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受害者进行合理补偿。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损害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按照《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69号)规定,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受害者进行合理补偿。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损害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