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2011年药械稽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1年,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全面完成抽样指标,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管和广告监测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稽查任务,全市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一是大案要案查处有亮点。2011年,市、区(县、市)两级药品稽查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成功查获的吴荔明团伙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支队联合西湖公安分局先后10次出差奔赴内蒙、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温州、台州等省市,行程数万公里;调查浙江医药公司、外地药企数十家,排查医保病人近百人,最终查明吴某团伙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移交检察院起诉。该案入选浙江省2011年度十大药品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查获的深圳市世纪康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案,被公安部列为2011年集群战役的重点督办三大案件之一。 二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获肯定。2011年,市委组织部继续选派市直部门8名干部全程参与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赵立康副秘书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对临安、拱墅开展抽查评估并对其他11个区、县(市)进行评估。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假保健康”、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交易等十多项专项整治,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突发应急事件有效处置。药械突发事件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人员分工,推动了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稳定了全市药械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局办做好应对工作,连续在杭州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积极引导媒体正面报道。 四是药械监督抽样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监督抽样任务2000批,实际完成2444批,其中不符合规定206批,不合格率为8.4%,监督抽验覆盖面达94%。国家基本药物监督抽验528批,其中11批不合格;省级增补目录基本药物191批,其中5批不合格。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样37个品种、180批次,这项工作得到省局表扬。无硫化检测459批次、26个品种。药品快检任务1800批,实际完成1822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药械均依法进行了处理。 五是互联网和广告得到治理。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监管。加强违法信息查处及线索移交,处理投诉38起,屏蔽违规信息16000余条,关停非法网站20余家。强化监管举措,与淘宝网、阿里巴巴等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沟通,对严重违法信息发送稽查建议函等措施。建立完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络,扩大广告监测监控面。对“耆鹿逐痹口服液”、“五味黄连丸”、“舒筋健腰丸”、“钻山风糖浆”违法广告药品和“降压健心仪”违法广告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六是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在系统内部建立案件沟通和汇报机制,形成大要案、跨区域案件和疑难案件上报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市局做到主动靠前,共同提升案件办理水平。联合市检察院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意见》,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完善与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的“1+X”联动打假机制,发挥华东七省一市协作网和浙皖赣协作网“两网”作用,积极探索“监检稽联动、监管查合一”的工作机制。 七是药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按照“宣传也是监管、宣传也是稽查”的理念,召开全市药品批发企业案情发布会,通报全市流通领域药械违法违规和查处情况,强化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策划宣传杭州药械稽查工作十大亮点,通报2011年度十大药械典型案件并在《杭州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专题宣传。组织开展“用药安全月”主题大型广场互动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六进”活动1000余家次,服务咨询群众23575人次,发放资料79783册。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举行全市假劣药械监督销毁仪式,销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两年来查获的假劣药械,销毁金额达4000余万元,中国新闻社等20多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在《杭州日报》设专版,集中宣传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