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开展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2010年12月,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独立法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和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码准备情况开展了一次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重点对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未配备扫描枪等设备以及未上传数据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全省256家批发企业(除非法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均已加入电子监管网并领取了密钥,本次检查新入网企业共18家。30家未按规定实施上传数据工作的企业都已购置了扫描枪等设备,做到了每日上传相关数据。12家没有经营“四大类”药品,但经营基本药物的药品批发企业,已购置设备,并做好了上传数据的准备。8家没有经营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基本药物配送品种的药品批发企业作出了“在经营国家规定的需实施电子监管码的品种前,将按规定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入专网,并向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的承诺。 在这次检查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被检查的企业经过前段时间的宣传发动、培训推进,实施电子监管的意识明显加强,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基本上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为今后更好推进电子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