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龙门米酒》团体标准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按照《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由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归口的《龙门米酒》团体标准,已由标准起草组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2月8日前,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反馈至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卢澍昀 0571-86490643,15394211030
电子邮箱:1771386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