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4期违法广告公告
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布2011年第4期《药品违法广告公告》、《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公告》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对在辖区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的4个药品品种、1个医疗器械品种、2个保健食品品种进行公告。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气血双补丸”等四种药品、“骨痛消贴”等一种医疗器械,在重庆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敦促其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主动接受工商部门和药监部门的处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和对辖区媒体监测情况,重庆市局查实,“气血双补丸”等4个药品品种、“骨痛消贴”等1个医疗器械品种、“亚林牌破壁松花粉”等2个保健食品品种,其广告宣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违法广告进行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下一步,重庆市局将加大对暂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跟踪检查力度,对以上药械在停售期间发现有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在要求停售期间内仍继续产品销售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涉药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加大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