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为继续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市场发布秩序,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11月对云南部分报刊监测,以及省局2010年12月监测发现的共14个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告;督促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刊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在原刊播媒体发布更正启示向消费者致歉,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出整改承诺。对公告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1个月内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违法广告品种在全省的销售。 具体公告品种是: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清肺胶囊”、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止咳喘冲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眩丸”、吉林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明胶囊”、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杜仲壮骨胶囊”、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升阳十一味丸”、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咳欣康片”、北京克莱斯瑞控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可乐定控释贴”、贵州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阴口香合剂”、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杏香兔耳风胶囊”、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菊明降压丸”、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的“痹痛宁胶囊”、陕西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芪升阳补血胶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