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局召开座谈会推进零售药店规范经营保健食品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2月20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3月1日即将实施的国家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国家局第67号公告),2月25日,市局保化处组织召开杭州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座谈会。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和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人员参加了会议。陆善定副局长全程参加并提出了要求。
会上保化处对国家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省局对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相关要求进行了讲解和强调,明确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有关要求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通报了省、市局在2013年春节前后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暗访情况和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与会人员交流了药店在规范经营保健食品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讨论了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
陆善定副局长要求,一是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真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各企业要主动提高保健食品经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参加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争当保健食品规范经营的先进典型;三是各辖区局要结合上级部门的问题通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