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舟山市普陀区菜根香饭店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被处以吊证、没收工用具、高限罚款。业主胡群鹰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如聘用胡群鹰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今年2月,胡群鹰无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向一不明身份的外地陌生男子购买了一包“特殊”的无包装标识的调味料,殊不知“特殊”的调味料里含有罂粟壳成分。之后,胡群鹰指使自己饭店的厨师长及其厨房工作人员,将“特殊”调味料使用在自制的火锅底料中,制作毛血旺、水煮鱼、麻辣鱼、凉粉等食品中。2月21日,舟山市普陀区卫生监督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开展餐饮服务监督抽检时,在胡群鹰的菜根香饭店的自制调味料(凉粉调料)中检出非食用物质罂粟壳成分。
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去年4月,国家卫生部把罂粟壳列为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进入食品违法添加黑名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禁止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少数不法分子,胆敢以身试法,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同时请广大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积极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类似违法行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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