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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向公安机关移送首例假药销售案件

  • 杭州食药安全协会
  • 浏览量:5
  • 发布时间: 2011-12-26

    近日,三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任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查获风湿骨痛一粒丹胶囊、喘咳立舒胶囊各10瓶,均系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至案发时各销售了两瓶。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直接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罪门槛,生产、销售假药构成刑事罪,增强了监督执法的可操作性,可以借力公安部门提升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力度。三门县局正是根据该新规定首次向公安部门移送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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