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份以来,丽水市“专科特效药”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处理阶段,全市稽查系统上下联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根据前期排查监控到的线索,对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展开了一系列的“收网”行动。
2011年9月15日,继龙泉、庆元破获非法生产销售“专科特效药”犯罪案件之后,丽水市局在莲都区公安局的配合下,对当事人蓝某住处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蓝某生产“畲药堂外用中草药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颈椎病特效药”的药材、打粉机、电子秤以及包装材料等作案工具。
经查,当事人蓝某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未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于2009年7月29日在淘宝网开设名为“畲药堂”的网店,通过网店擅自生产并销售药品“畲药堂外用中草药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颈椎病特效药”。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蓝某的行为涉嫌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当日,我局将该案件移送给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同日,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予以刑事立案。案件尚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犯罪嫌疑人蓝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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