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缙云局连续查获两起销售使用假药案件
2011年7月26日,缙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其药房发现三瓶“Co风湿骨痛宁胶囊”的空瓶。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 03 14-6,规格40mg,生产批号:201101,无生产厂家。这种药品是假药,以前该局曾经查获过。执法人员敏锐的察觉到这里很有可能还有假药地使用。执法人员不动声色地进行仔细搜查,终于在药房隔壁卧室的一个不起眼、看似堆放着杂物的角落里发现两种假药——新一代复方平息散胶囊、风湿活络丹,分别有50瓶、16瓶。以上两种药品都标示为华北华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外包装无药品批准文号[新一代复方平息散胶囊说明书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为京卫药准字(2005)普-14-160号],无生产日期、有效期及生产批号。以上三种药品诊所相关人员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