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江西籍男子谢志坚在玉环销售假药案在玉环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谢志坚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八十元予以没收。”玉环县所有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去年年底,玉环局接到一家药店反映,称怀疑从一名自称江西省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员处购买的药品有问题。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产品的外包装、胶囊内药品粉末、标签及说明书,怀疑这些产品可能系假冒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假药。通过向药品生产厂家发协查函,确认此案涉及的妇毒康磷霉素钙胶囊、抗妇炎胶囊、妇炎康胶囊、妇炎消胶囊、通淋胶囊等5种药品为假冒生产企业药品。因妇毒康磷霉素钙胶囊、通淋胶囊等属处方药,2010年12月,玉环局将此案移送至当地公安局处理。玉环县公安局治安部门于12月31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推销这些假药的人为江西籍男子谢志坚。2011年1月,玉环局稽查员与公安局侦查员赴江西康力药品物流公司调查,发现谢志坚向药店提供的三证资料、税务发票、销售清单均系假冒,谢志坚亦非该公司业务员。为此,今年1月7日,玉环县公安局将谢志坚列为逃犯进行网上追逃。当月18日,犯罪嫌疑人谢志坚于南昌市一网吧内被抓获归案,随后,犯罪嫌疑人被押送到玉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审查,谢志坚,36岁,江西省南昌市人。2010年下半年,谢志坚通过互联网上的药品销售广告,联系上陕西销售假药的药贩子,通过快递方式购买了妇炎康胶囊、妇毒康磷霉素钙胶囊、妇炎消胶囊等一批假药,然后,在路桥办假证处制得销售票据,假冒江西省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安泰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在玉环、温岭、乐清等地的药店、村卫生室推销假药。截至案发,已销售假药1300多盒,非法获利2万余元。民警据其交代,又在天台县一小区查获其寄存的违法药品24箱,涉及品种有20多种。 |